今年,Gucci的這雙毛毛樂福鞋成了街頭巷尾最新爆款。雖然絕大部分人穿的不是Gucci,而是買自某寶,但依然說明這雙鞋已經(jīng)攻占了主流審美。買家秀長這樣:
明星潮人穿長這樣:
貌似它的美點不是那么容易get到:腳背兩邊漫不經(jīng)心的伸出兩撮毛,怎么看都有點怪怪的;比丑更不能忍的是,這雙鞋看起來也不怎么實用,夏天穿帶毛的會熱吧?那冬天穿露著腳后跟冷不冷?沒穿過的我表示并不清楚。
毛毛鞋的起源追查不到,總之愛因斯坦穿過,但顯然那時候沒大規(guī)模流行起來。看來愛因斯坦不僅是科學(xué)家,還是當(dāng)年的時尚愛豆。
毛毛元素并非第一次攻占某寶爆款的高地,上次被大規(guī)模的穿上街,應(yīng)該是這款靴口向四周散開毛毛的雪地靴。時至今日還有人在穿,這雙鞋起碼把腳部全副武裝,保暖的問題不必困擾。
此外,設(shè)想冬天里女孩子細細的腿鉆進這么一個圓滾滾的的靴子里面,場景還是有點萌的。mic.com在報道中指出,中國消費者對可愛的東西沒什么抵抗力。其實這應(yīng)該不僅僅是中國特色,整個東方社會對“萌”都有特殊嗜好。我們的鄰居島國,夸一個女孩子“卡哇伊”,比夸她漂亮更有禮貌。
然而,這些帶有所謂“可愛毛毛元素”的鞋子并非起源于東方:UGG是澳洲的,而Gucci來自意大利。并且,說毛毛雪地靴可愛已經(jīng)是能給它最高的評價了:大的夸張、極度笨重、無法修飾腿型還在視覺上把腿分了好幾截。不過畢竟雪地靴是一戰(zhàn)期間澳洲人發(fā)明的御寒寶物,而且羊毛的材質(zhì)才上去軟綿綿的,就算不好看,也不必苛求太多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歐美人實在是沒有太多“可愛”的基因,在美利堅和歐羅巴的土地上,把毛毛元素放進設(shè)計的鞋子越來越多,畫風(fēng)卻越來越詭異。詭異之點有二,首先是季節(jié)混亂,畢竟毛毛元素總是混合皮草聯(lián)系在一起,無論真假毛皮、A貨與否,好像都是冬天才應(yīng)該出現(xiàn)的東西。現(xiàn)實卻并非如此:2010年Alexander Wang推出了一款帶毛毛的涼鞋,盡管純黑的配色不那么花哨,兩根帶的設(shè)計也算的上簡約,但是遙想三四十度的盛夏,腳背上馱著這么黑壓壓一團,也是不能忍。
華麗麗的Dolce&Gabbana也是同理,腳背腳跟要露肉,其他地方要用毛毛遮起來。
Dolce&Gabbana鞋子上的毛生長一段時間,就成了Celine。露的和藏的反差更大,更違和。
和前面說Gucci的毛毛樂福鞋一個道理,這些不知所云的拖鞋也讓我們無從下口,究竟該問一聲穿著的人“你冷嗎?”“你熱嗎?”,還是“你吃藥了嗎?”
2014年維密大秀上,冰雪天使板塊,天使們潔白的內(nèi)衣混搭毛毛涼鞋,清涼的著裝和笨重的鞋子形成了一個大寫的頭輕腳重。平心而論,天使的大長腿和唯美的布景讓這些LOOK看起來很美,但是混季的搭配仍讓大多數(shù)觀眾感到別扭。
就算充分考慮到了穿著者的感受,讓毛毛完全不起保暖作用,只是作為裝飾出現(xiàn),仍然會讓人聯(lián)想到冬天啊。比如日日這雙奶白色的小瓢鞋,毛毛只是出現(xiàn)在四周,但仍像是個冬款。而且打造出踩在棉花上的即視感。
詭異的第二點,簡言之就是——吃藕。2010年LV就推出了一款帶毛毛的鞋子:無厘頭的青草綠、不可名狀的鞋跟加上一撮乖巧垂在腳尖的白毛(想必是拍照時凹的造型,走起來毛毛會到處亂飄),言語不能形容之抓馬。
這雙棕黃色的毛毛鞋同樣來自Gucci。中國人喜歡形容女子心靈手巧,那這位金發(fā)碧眼的女郎應(yīng)該是腳更巧一些,因為她順腳就把走過的路給清掃干凈了。
Marques' Almeida把彩色的毛和球鞋結(jié)合在一起,把名貴的東西做出廉價感也是一種本事。
最炫殺馬特,染頭發(fā)多麻煩,以后換鞋就可以了。
當(dāng)然還有這些行走的雞毛撣子。
最恐怖的是志玲姐姐的這張寫真大片,又柔又順又長,像金色的頭發(fā),踩在上面……細思極恐。
這雙已經(jīng)不能用丑來形容了,太污。
所以,想嘗試毛毛鞋,頂多買雙憨厚可愛的雪地靴就可以了,雖然不夠潮,但好歹可愛又保暖。那些潮人和大牌們玩兒的毛毛鞋,放著別動,就讓它在照片里安靜的做一雙丑鞋子吧。